之前买了一间二手屋,对我来说,却是个挑战。
为什么会这么说呢?
因为我本身是个蛮懒散的人,搬过去的话,我就得一个人打扫一件两层楼的屋子了。以前,虽然常住外面,也是一个人打理自己的住处,可是,那时只是打理自个儿的房间就好了。现在就不同咯!
本来我是不大喜欢那间屋子的,因为我觉得那间屋子不够光亮。白天也得开灯,我不喜欢这点。
可是,结果还是买了。
上个月未,选到一个好日子搬进去。说真的,我还真没心理打算,搬家,怎么搬,该搬什么的,我完全就没有idea。而且,我先生一直说两边住,令我更懊恼,到底什么要搬过去,什么不用呢?
结果,我只是打包我自己和我先生的衣服罢了。其它的东西,都是我家婆在弄。